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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多元買法院 福利房?騙你的!

  羊城晚報訊記者黃曉晴,通訊員孫楠、黃建烈報道:朋友是法院司機和院長秘書,可以幫助購買法院福利房,每平方米僅需要800至1000元?聽到有如此"筍"的事情,羅某等四名市民馬上給瞭對方38.4萬元。然而翹首以盼的"筍盤"遲遲未見到蹤影,他們才知道,上當受騙瞭。前日,三水法院開庭審理瞭這起詐騙案,被告人當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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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法院司機詐騙近40萬

  "朋友是法院司機,可以幫助購買法院福利房!"2010年11月的一天,羅某的丈夫興沖沖地回傢告訴她,他認識已久的朋友曾某強是某法院院長的司機,而曾某強告訴他,可以低於市價很多的價錢,買到法院的福利房。80平方米的福利房每方僅需800元人民幣,120平方米的電梯房每平方米1000元。

  剛開始,羅某還有點疑慮,但聽到丈夫說曾某強是一個老實人,而且相識已久,應該不會欺騙他。於是,在曾某強的帶領下,他們來到瞭佛山三水尚南雅築樓盤。曾某強說,法院的福利房就位於該樓盤中,後來他還找來瞭法院院長的秘書黃某英,黃某英也證實瞭法院"福利房"一事。羅某夫婦於是深信不疑,支付"購買款",拿到瞭"房產證"及"購房發票"。當時,黃某英還特別勸告羅某夫婦暫時不要去查房產登記的情況,以免影響單位的領導。

  "原先,他們說過幾個月就可以交樓,但卻一拖再拖。""福利房"遲遲未能交樓,讓羅某夫婦產生瞭疑慮,黃某英這時又告訴他們,法院福利房已換到三水時代城樓盤。

  真相:

  維修廠經營不善想到詐騙

  當羅某夫婦還在將信將疑之際,他們接到瞭警方的電話,才知道自己被騙。原來,曾某強並非法院的司機,黃某英也不是法院院長秘書。2009年,曾某強與黃某英為瞭能多賺些錢,在惠州合開一傢汽車維修廠,該廠初期的投資經營費用均由黃某英一人承擔。但事與願違,由於經營不善,維修廠一直處於虧損狀態。2010年11月,為維持維修廠的經營,黃某英向曾某強提議,冒充法院工作人員,以代為辦理法院福利房的辦法騙錢,以填補維修廠資金的短缺。

  包括羅某夫婦在內,他們以同樣的手法詐騙瞭四組被害人。2010年12月13日,曾某強在三水西南街道鄧崗民營開發區一汽修場內收取瞭四被害人支付的"購房款"共計38.4萬元後,以法院名義開具收據,並收取瞭四被害人的身份證及戶口本的復印件交給黃某英。2011年底,黃某英將利用上述證件復印件找人偽造的四本房產證及購房發票通過曾某強交給四被害人。

  2013年12房子信用貸款貸台北月,疑慮漸重的其中一名被害人繆某將房產證帶到房管機構查詢,卻發現房產證是假的。"當時意識到上當受騙,才馬上報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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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4-07-24/092043169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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